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2020年10月1日起各行業新政策解讀(2)
政府債務需向社會公開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采購、財政專戶資金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條例》明確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實行限額管理,各省級政府債務限額在全國人 大或者其常委會批準的總限額內由國務院批準。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對債務高風險地區提出預警,并監督化解債務風險。
不得擅自傾倒、堆放、遺撒
農藥包裝廢棄物
近日,農業農村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農藥生產者、經營者應當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履行相應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
農藥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設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不得拒收其銷售農藥的包裝廢棄物。農藥使用者應當及時收集農藥包裝廢棄物并交回農藥經營者或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不得隨意丟棄。
船舶也要垃圾分類
交通運輸部日前發布的《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船舶垃圾的處理提出了要求,該辦法將從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 禁止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向內河水域排放含貨油殘余物的油污水、殘油(油泥),含有毒液體物質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京杭運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客運船舶產生的剩油、剩菜、湯水等餐飲污水按廚余垃圾管理,船舶應當將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設施。
